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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网讯(2003/5/18) 保定天马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马牌KZ1021SE、KZ1021SLE型轻型客货车和KZ6490E型多功能商务车日前顺利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保排放型式认证,标志着天马汽车排放已达到欧洲Ⅱ号标准,率先进入2004年。 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公告(环函[2003]101号)说,上述车型符合《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GB18352.2-2001)》型式认证排放限值或《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GB17691-2001)》第二阶段型式认证排放限值。
同时,天马牌KZ1021SC、KZ1021SLC型轻型客货车和KZ6490C型多功能商务车也通过了国家排放达标确认,达到欧洲Ⅰ号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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